韶关市一名市民宰生猪被猪踢入烫猪池中

2009-06-23 18:24 作者:韶关旅游网 来源:未知 浏览: 我要评论

摘要:       韶关市一名市民在某屠宰厂等候屠宰生猪时,被一头刚宰杀却未完全断气的肥猪一脚踹入滚烫的烫猪池中,经抢救无效死亡。死者家属一怒之下将该屠宰厂告上法庭,要求赔偿66万余元。   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历经20多次调解,昨天成功调解这

       韶关市一名市民在某屠宰厂等候屠宰生猪时,被一头刚宰杀却未完全断气的肥猪一脚踹入滚烫的烫猪池中,经抢救无效死亡。死者家属一怒之下将该屠宰厂告上法庭,要求赔偿66万余元。

  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历经20多次调解,昨天成功调解这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死者家属获得补偿款30万元。

  不慎被垂死猪踢入池

  去年8月31日下午3时许,市民古某来到韶关市某屠宰厂等候屠宰生猪,他走到屠宰台费力地将一只刚宰杀生猪拖拉至烫猪池。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垂死挣扎的生猪猝不及防地伸出一蹄就将古某踹入了滚烫的烫猪池中。

  当时,屠宰台附近有负责屠宰、拖拉、烧水的工人,但都未能救援。古某自行从热水池中爬出,但是已全身多处烫伤。他随即被送往医院救治,但因感染败血症,于去年9月19日死亡。

  法庭调解20多次

  事件发生后,古某的家属在向某屠宰厂要求赔偿未果后,以古某进厂帮工,该厂对其生命财产安全未履行保障义务为由,诉至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法院,要求该厂赔偿抚养费、扶养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医疗费等共计665647.5元。

  而该屠宰厂则称,古某不是帮工,其死亡是自身粗心造成的,应自行承担责任,请求法院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浈江区法院经审理后,判被告赔偿原告334073元。

  一审宣判后,该屠宰厂不服,向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韶关市中院受理该案后,承办该案的法官及合议庭成员,在审理该案过程中对当事双方进行了20多次调解,最终双方达成协议。


韶关市和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韶关旅游:行程定制、门票,酒店预订、旅游包车、团队用餐、导游服务、入境旅游

电话:0751-8765008(24小时)、13826333OO3(邓小姐)、1364O185815(黄先生)

(责任编辑:韶关旅游网)

标签:

版权所有: 非特殊声明均为本站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 韶关旅游网
订阅更新: 您可以通过RSS订阅我们的内容更新
分享到:

韶关市和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执照:91440203MABT5XCM7N

许可:L-GD-101368

电话:0751-8765008 (24小时 总机)

电话:0751-8766696 (10-18点 分机)

传真:0751-8766626

黄先生:1364O185185

邓小姐:13826333OO3

QQ:34736865

QQ:158075108

业务范围:旅游咨询、会务、门票、酒店、租车...

地址:韶关市武江区教育路10号(原路名宝盖路)

普通咨询: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大型团队: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韶关旅游微信客服:13826333OO3
韶关民宿预定:0751-8765008
韶关包车旅游4-12座,1364O185185 韶关包车 7座商务车:0751-8765008 韶关丹霞山门票特价团购,咨询预订电话:0751-8765008